2017年以来,贞丰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根据省、州检察院关于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主动到县公安、林业、环保、国土等部门走访排查,调取行政处罚卷宗,成功发现了7件立案监督线索,并依法监督立案。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需求,守住贞丰县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贞丰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院关于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要求,为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打击力度,该院成立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侦查监督部门全体干警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多次到县公安、林业、环保、国土等部门走访摸排,查阅执法台账,从中筛选出有价值的线索进行调查,并调取行政处罚卷宗100余册,重点检查行政执法部门以罚代刑、有案不移的现象发生。通过干警不懈努力,发现了7件立案监督线索,建议行政机关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件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件5人。其中涉嫌滥伐林木案1件1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4件4人。
该院将以此次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专项活动为契机,再接再厉,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为突破口,探索建立“两法衔接”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调,总结经验,探讨研究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新类型和新特点,打破以往该类案件行政处罚多而刑事追责少的诟病。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牢牢守住贞丰县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资源的检查保护,为建设环境优美、生态文明、人民生活安康幸福的新贞丰作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