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州司法局牵头组建成立了我州律师惩戒委员会。律师惩戒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州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国安局、律师协会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委员,惩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负责日常事务。
律师惩戒委员会主要承担四项工作职责:一是研究律师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处理意见,并提出惩戒建议;二是指导各县(市、新区)司法局开展行政处罚前端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等工作;三是参与研究或起草受理投诉及查处工作相关规则和制度;四是其他应当由惩戒委员会办理的工作。律师惩戒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律师惩戒相关重大问题和工作。律师惩戒委员会办公室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律师惩戒委员会的成立是我州加强律师队伍管理的新探索,也是我州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我州律师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