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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三张牌”打通“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018-01-22    点击:[ ]  来源:晴隆县司法局  作者:邱纳林

 

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全面开展,易地搬迁扶贫、土地确权、征地拆迁、村级事务管理等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纠纷频发而复杂,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平等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和法律保护的愿望更加强烈。2017年以来,晴隆县对“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全面的设计和整体谋划,制定了“路线图”,明确了“时间表”,着力构建符合县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通法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当好服务群众的“粘合剂”、“推进器”,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扩大”的法治生态,让法治之花开遍晴隆大地。
打好“保障牌”,畅通运行机制。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法、检、司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各乡镇主要领导任成员的晴隆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为各村配备了法律顾问,确保工作有人管、专人干;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出台《2017年晴隆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出炉“4456”工作法,(即:“四员”工作职责、“四个一”工作制、“五办理”工作法、“六惠民”服务方式),要求受聘的法律顾问要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优意识,严格履行法律顾问“四员”工作职责,即:当好村(居)法律事务“指导员”,在基层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与特长,主动深入基层释疑解惑,围绕涉法事项和老百姓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专业的角度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全力配合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通过合理渠道解决问题;当好法律知识“宣传员”,做好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治观念,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维权;当好法律援助“协办员”,为生活困难群众,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帮助;实行“四个一”工作制。即:每周至少与村(居)调解委员(或警务助理)电话沟通联系情况一次;每月至少到村(居)开展法治惠民服务一天(不少于5个小时);每季度至少为群众举办一次法治宣传教育讲座;每年协助举办一次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行“五办理”工作法。即:村(居)法律顾问,采取征办、问办、巡办、定办、约办为群众提供便利、优质、高效的法治惠民服务。即:征求当事人意愿后办理;问询群众法律需求后办理;到村寨巡回过程中办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在约定的时间、地点为群众办理;开展“六惠民”服务方式。即:提供法治宣传惠民服务,法治文化惠民服务,纠纷化解惠民服务,提供法律援助惠民服务,法律维权惠民服务,村(居)治理惠民服务;三是强化培训保障。为了整体推进该项工作,晴隆县开展受聘顾问任前培训,召开了晴隆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暨“一村一法律顾问”培训即专题推进会,对“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管理运行模式、常用法律法规和工作开展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培训,同时对发现的问题的进行了通报,就下一步完善工作的措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打造一支开口能讲、问法能对、遇事能办的高素质法律顾问队伍,为“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的顺利推进打下坚实的基础。
打好“督导牌”,助推干出实绩。一是开展季度督查。将“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按季度进行考核。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县派出法律顾问单位进考核,重点对县派出法律顾问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部门齐抓共管、乡级督促考评的工作管理机制,逐步引导我县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实行动态考核。采取“专项督查+暗访”的方式,以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法律顾问履职的重要标准,到法律顾问所服务的村开展满意度测评,就法律顾问为群众释疑解惑、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帮助等方面向群众进行了解,由老百姓对其履职情况进行打分,做成多少事,解决多少实际问题,群众到底认不认可、满不满意成为检验法律顾问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制定《晴隆县“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由各乡镇(街道)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议,通过电话回访、问卷调查、会议座谈等多种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和村(居)委员会意见,客观公正考评法律顾问工作实绩,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街道)考评结果进行通报,派出单位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形成县、乡、村、派出单位“四位一体”的考评方式,确保“村法律顾问”履职到位。2017年累计开展专项督查2次,暗访3次,发工作通报2次,并将通报结果作为季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打好“落实牌”,确保取得实效。一是优化人员分配。全县共为全县96个村(社区)选聘“一村一法律顾问”94人,其中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C证以上人员为33人。主要由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四家在职干部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其中:乡镇司法所、派出所组成人员比例占70%,按照就近原则派驻到各村,其余法、检两家人员主要分配在其单位所包保村或顾问户籍所在地的村,就近分配原则村法律顾问能真正下到基层,第一时间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如:2017年10月16日上午,晴隆县沙子镇保家村法律顾问及时为村民成功化解一起疑难土地纠纷。纠纷当事人管某某和朱某某系邻居关系,双方当事人相邻有一块约50平方米的土地,因土地权属不清,两家一直为该土地闹得不可开交,矛盾不断升级。管某某偶然之间在法律顾问公示栏上获悉该村法律顾问的电话号码后,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打通了该村法律顾问的电话,不料该村法律顾问半个小时后便走进了管某某家。通过法律顾问入户走访,实地查看土地现状、查阅《土地承包手册》相关材料,在全面深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村委会进行调解,通过历时2个小时的调解,成功化解了这起疑难土地纠纷,当地群众纷纷翘起大拇指为便捷的法律顾问制度点赞;二是拓展工作队伍。在全县56个县直部门共为全县选派“党建扶贫.法治惠民”工程法律、政策宣传员480人,义务为所驻村的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宣传;三是畅通交流平台。建立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微信群,将法律顾问、镇干部、村干部等人员纳为群成员,搭建工作交流平台,第一时间解答镇、村干部提出的法律咨询;四是工作成效明显。2017年,晴隆县各村法律顾问接待群众咨询331件,化解群众调解矛盾纠纷190件,代书法律文书106件,引导到公证和法律援助中心45件,开展法治宣传30次;各部门政策法律宣传员走村窜户开展十九大精神及部门法律法规宣传200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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