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三大建设 > 队伍建设
兴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2018-01-16    点击:[ ]  来源:兴仁县政法委  作者:陈娇

 

2017年12月26日,兴仁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由兴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力主持,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外宣、内宣人员参会。
会上,唐力检察长带领大家再次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从文化自信的高度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指出意识形态领域是政治安全的前沿阵地,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是没有硝烟的暗战。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捍卫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力量。全体检察人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清形势,提高站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不断铸牢精神支柱,夯实思想根基,保证自身作为检察人员政治可信可靠、对党忠心忠诚。
会议要求,院党组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好、部署好,增强巩固和发展主流意识形态的政治自觉,形成头雁效应:一要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认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必要性,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提高政治站位,为了党的前途命运,必须毫不动摇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真正做到一寸不松、一寸不让;二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细化党组以及各党支部责任,列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清单,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各部门负责人的“一岗双责”,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履职自觉。三要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队伍建设。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从内容、程序、技术、报批制度等各方面把好关口,确保检察机关主办主管的“两微一端”、自媒体、内外网等不发生意识形态问题;着力建设一支听党话跟党走、善于做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思想工作者队伍,保证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充分履行在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中肩负的职责使命。

  

上一条:兴仁县人民检察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图文)

下一条:返回列表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