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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马场司法所两只“抓手”全面提升
2016-08-31    点击:[ ]  来源:晴隆县政法委  作者:田登国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茶马镇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马场司法所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目前,茶马镇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其中,镇调委会1个,村调委会12个,各类人民调解员80人。具体做法为:
一、双管齐下,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一是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近年来,马场司法所坚持聘任为主,选聘结合的制度,同时,以“专兼搭配”为特色,吸收了一批热心公益事业、品行良好、有专业知识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法律工作者、威望年长老人等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有效提升了茶马镇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的专业化、规范化和实战化。
二是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马场司法所在完善镇村两级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根据《人民调解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三调联动”无缝对接机制,并在全镇调解委员会中抽调素质精良的人民调解员,组织成立了涉及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的行业、专业性调解小组,做到每个纠纷都有专门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处。截至目前,专业性调解小组共接待来访群众150余人次,解答群众疑问500多条,妥善解决了矛盾争议,防止了矛盾的激化与刑事案件的发生。
二、活化方式,促进人民调解组织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一是规范管理。针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要求,明确了人民调解规章、工作流程、处理时限。同时,采取以会代训和走出去学、请进来教、观摩庭审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调解技能。
二是创新载体。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互助联动机制,探索人民调解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衔接补充机制。同时,将人民调解与法律宣传有机结合,定期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采取广播、分发法律资料等方式宣传群众关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护法,有效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
三是典型引路。定期召开经验交流大会,及时总结推广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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