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以来,贞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并与当前大扶贫政策相结合,打造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亮点。本年度,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7人,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及其亲属发放救助金4万元。
冬日的阳光中还夹杂着一丝凉意,但是对于司法救助申请人王某一家来说,今年的冬天是2015年来最温暖的冬天。近日,贞丰县政法委副书记以及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行人4人专门来到王某位于珉谷镇顶肖村竹林堡组的家中为其发放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自2015年3月王某遭遇车祸身受重伤,瘫痪在床失去行动能力以后这个家庭就被严寒笼罩。除了重病,人民法院判决的20万元民事赔偿金,因被告人无履行能力,一直未能兑现,更加给王某心中增加了一丝冷意。王某的妻子韦某某也是一个残疾人,虽然行动没有问题,但是驼背的她从事不了任何重体力劳动,家中还有一子一女,女儿刚满18岁就外出打工,微薄的工资只够养活自己,但是自从父亲重病后仍然省吃俭用每半年寄回几百元补贴家用。儿子目前正在贞丰县职业技术学校读书,家中的顶梁柱突然倒塌之后,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贞丰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了解到这个状况后,分管副检察长带领控申干警到王某家中走访了解情况,核实其家庭现状后,主动履职。2017年12月22日正式收到王某妻子交来的司法救助申请书后,立即启动救助程序,给予其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解决了这个家庭目前的生活困境。
据了解,王某家庭还是该村的精准贫困户,该村系2017年度整体脱贫出列村,但是车祸重伤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打击,脱贫更是遥遥无期。贞丰县人民检察院了解这个情况以后还将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育部门取得联系,对该家庭开展多方面综合救助,促使其早日脱贫。
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思路,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切实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精准帮扶,多种救助措施同时使用,延伸救助渠道,帮助救助对象落实生活保障,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助力精准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