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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2017-04-07    点击:[ ]  来源:兴仁县政法委  作者:陈娇

 

近日,在我院开展全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之际,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力组织全体党组成员积极参与,与其他案件质量评查人员一起参与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刘美芬主持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培训会。会上,刘美芬主任对审查逮捕案件、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审查起诉案件等十类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均作了详细介绍,从程序、实体、文书规范,案卷规范等方面进行讲解,并将这十类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制作成册,发放给每位党组成员和评查人员。听取讲解和介绍后,唐力检察长强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是对办案质量进行有效监督的重要手段,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从严把握案件质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提升检察干警的办案水平,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检察公信力。
最后唐力检察长提出要求: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贵州省检察院以及黔西南州检察院关于案件质量评查文件精神,评查人员严格评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将评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写出案件质量评查报告,罗列出案件评查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形成的原因,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二是对办案质量高的部门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工作不负责任、案件久拖不结、导致矛盾长期积聚的,要倒查负责领导和办案检察官责任;三是案件质量评查成绩要计入司法业绩档案以及个人年终绩效考核,形成竞争和激励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规模是我院历次阵容中最强大的一次,党组全员和全数员额制检察官均参与,意义重大,旨在增强干警“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生命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全面助推我院办案质量的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为今后办案质量的提高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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