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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检察院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成长
2017-06-04    点击:[ ]  来源:兴仁县政法委  作者:李润
 
为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高学生对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017年5月26日下午,兴仁县人民检察院院开展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本次活动邀请了省人大代表陈光英、余必丽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教育、妇联、共青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兴仁县第七小学、兴仁县第三中学的师生代表共40余人参加。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力,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华,未检办负责人苏泽兵参加本次活动。
到会代表参观我院未检工作展板、未检工作办案区、图书馆和各部门办案区后,召开座谈会,观看院未检工作宣传片《呵护明天的太阳》及校园暴力与欺凌真实案例《七个被刑罚的女孩》,向参会人员发放关于防治校园欺凌与暴力的问卷调查,收集关于预防未成年欺凌与暴力的意见或建议。并组织部分师生代表到兴仁县民族中学参观我院与民族中学共建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暨法制教育基地。在座谈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力介绍了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本情况以及工作理念、机制、模式。也指出未检工作,是检察机关六大监督职责之一,是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目标。并重点介绍了2017年下半年未检部门开展的具体工作计划。参会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学习实际,对如何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多开展公、检、法到校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二是与社会各职能部门加强联系,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三是建立沟通机制,对未成年人做心理疏导。并一致认为,通过参加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希望我院继续发扬职能优势,与社会各界共同携手开展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广大青少年撑起健康成长的蓝天。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力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县妇联、团委、政协、教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完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机制,全面推动构建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和体系。坚持“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理念和全面保护、综合保护原则,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手段,多措并举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和暴力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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