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8日,兴仁县人民检察院对位于兴仁县城南街道办事处田坝居委会安置点的异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预防监督挂牌,此举将作为兴仁检察院推进今年“扶贫专项工作”的新契机和发力点,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为易地搬迁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易地扶贫搬迁是党中央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从根本上改善贫困户的生产、生活环境所采取的重要措施。为确保这一重要惠民政策和扶贫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到贫困老百姓身上,兴仁检察院在正式挂牌前多次向县发改局、移民局以及城南街道办事处了解该工程情况,全面掌握工程各方面信息。据悉,兴仁县城南办事处田坝居委会安置点 2017 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将新建移民安置房 1486 套,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125680 ㎡,其他配套建筑面积 9538.18 ㎡,架空层面积 11900 ㎡,及其给排水、供电、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搬迁安置农村人口 1486 户6284 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407 户 5970 人),涉及整体搬迁 4 个自然村寨、180 户 675 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01户 361 人)。
挂牌后,为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建设,同时尽可能的扩大专项预防工作会议的规模和效果,晚8点,城南街道党工委书记陈品炽、副书记张再兴召集城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各委员及工程建设各方40余人,与兴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力,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刚,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负责人陈娇一行齐聚异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部,召开一场主题为“廉政文化进工地暨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工作会议”。会上,唐力检察长强调检察机关介入异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结合检察机关查办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以及社会危害,指出不可贪腐的同时更要尽责履职,兢兢业业,要树立警惕渎职犯罪的危机意识。渎职犯罪所得虽然“不揣进自己的腰包”,但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威信,近年来国家加大打击反渎职侵权工作,可谓是民心所向。
为使该工程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正规化、专业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兴仁县检察院与工程业主方兴仁县城南街道办事处经过认真细致研究,共同制定出在异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中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的实施办法,签订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协调制度,双方明确了党风廉政监督员与预防联络员,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落实工程专项预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兴仁检察院将以挂牌的工作室为平台,与各参建单位配合,采取预防咨询、预防调查、跟踪监督等形式,针对工程建设重点环节实施预防监督,有效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努力确保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优质、干部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