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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来自广东的感谢信
——册亨县检察院一职工获赞
2017-07-31    点击:[ ]  来源:册亨县政法委  作者:赵稣琳
7月24日,一封来自广东省中山市的群众感谢信及一面锦旗寄到册亨县检察院,因为未注明感谢人姓名,大家纷纷猜测这是哪位同志做好事不留名。通过感谢信上车牌号及出差记录,这才知晓是册亨县人民检察院驾驶员罗俊。
据悉,来信人叫陈兵,7月18日早上驾驶大挂车从广东到昆明,途经贵州,在巧马高速行驶中刹车突然失灵,几经折腾总算停下来,因第一次来贵州路况不熟,加之挂车上三十多台价值几百万的品牌轿车,打起双闪也不敢再开,更不敢高速停留。心慌无助之下路边招手求助,奈何过往车辆无一停留。这时,册亨县检察院驾驶员罗俊出差经过,询问了解情况后,表明自己有挂车驾驶执照并对路况熟悉,主动帮助陈兵把挂车开到附近服务区进行维修,罗俊看已无大碍便悄然离开。通过车牌号,陈兵查到该车系册亨县检察院车辆,于是将感谢信寄到单位,信中表示:7月18日对于他来说是最温暖的一天,虽在异乡却感受到了社会的关心,感谢册亨县检察院,感谢帮忙不留名的同志。
罗俊同志做好事不留名,不声张,这种雷锋精神被全院津津乐道,大家纷纷表示:人民检察为人民,我们以罗俊同志为荣,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积极发扬雷锋精神、服务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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