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国家禁毒办《关于今冬明春开展农村集中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禁毒办通〔2017〕56号)、省禁毒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办<关于今冬明春开展农村集中进行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有关工作的通知》(黔禁毒办传发〔2017〕21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依据县禁毒委文件,按照普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维文的安排,利用下乡慰问、周末赶集的契机,开展以“依法严惩黑恶痞霸犯罪·共建和谐平安普安”为主题的“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及今冬明春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效果明显。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严重威胁社会安全稳定,给国家长治久安带来严重危害,是当前民生改善乃至脱贫奔康的“拦路虎”。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2月9日,普安县人民法院利用到大榜村开展节前慰问的契机,向慰问的“计生户”、“特困户”等开展相关禁毒、扫黑除恶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余份。2月11日上午,普安县人民法院利用赶集的契机,回家过年、赶集买年货等时机,加强对返乡群众的禁毒宣传。宣传时,法院利用有利资源,醒目宣传标语,群众适用的带有禁毒标语的袋子、笔,彩色图片广告、宣传资料;利用巡回审判车的有利优势,进行禁毒影像播放;现场讲解法律法规、发放扫黑除恶宣传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同时,扩大了毒品预防教育覆盖面,并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广大群众,增强全民参与禁毒的意识,树立遵守法律、依法维权、远离毒品的观念。
此次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禁毒、法制等相关宣传手册、宣传物品800余份,通过此次宣传,使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和禁毒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增强了群众的法制意识,坚定了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决心。
当天,利用集中宣传的机会,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双创”知识宣传资料、“劝导”资料2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