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因公益诉讼试点专项工作突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安龙县人民检察院集体二等功,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民行部员额制检察官彭建忠同志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
在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中,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民行部办案团队迎难而上,成功办理黔西南州第一件公益诉讼案件。在民行部员额制检察官彭建忠同志的带领下共成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件,办案质量和数量均位居全州全省检察机关前列。同时,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勇于探索,总结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安龙经验,总结提炼出“一个追根溯源,八个基本环节,四项配套制度”的安龙经验,为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可供参考和复制的经验。
荣誉不代表终点,是鼓励更是鞭策。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以此荣誉为工作动力,不忘初心、忠诚履行,为全县法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