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成刚作为案件承办检察官,以员额制检察官身份在晴隆县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进行了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重大刑事案件,案情复杂,检察长王成刚同志对案件主动“认领”,亲自“挂帅”。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卷宗材料后,王成刚同志以对案件质量极度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全部卷宗材料,仔细研判案情,全面把握案件事实,根据实际案情制定详细的讯问提纲。提审中,王成刚同志围绕嫌疑人犯罪的主、客观方面对犯罪事实进行讯问,当面听取了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了解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分析犯罪心理,重点核实了阅卷时发现的疑点以及公安机关在办案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而后,王成刚同志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案情进行研讨,重点探讨本案的防卫情节、鉴定意见以及本案中出现的疑点、难点,针对卷宗中证据材料不足的问题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完善证据链条,通过与公安办案人员沟通、与员额检察官讨论,综合分析全案证据,最终以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并对应该继续侦查取证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成刚同志从繁重的工作中抽出时间,回归办案一线,多次以员额检察官的身份直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亲自阅卷审查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发挥了领导干部在司法办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大鼓舞了一线办案队伍士气,提振了整个队伍“精气神”,在全院形成一个“想办案、敢办案、能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
自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晴隆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积极推行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体制改革。目前,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机制正在良好运行,晴隆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亲自办案已形成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