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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蔗香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相邻四方土地纠纷(图文)
2017-07-17    点击:[ ]  来源:望谟县政法委  作者:殷首俊
近日,望谟县蔗香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相邻四方之间的土地纠纷。
经调解主持人王长兵现场咨询各方,得知争议地的情况。一是,农某家有自留山证,但一直没耕作,前几天已经拿到县国土局、林业局核实是否有效时,未得到相关证明此自留山证有效,得到回复是建议由村委会协调处,现场人员认为自留山证是1983年农业部门发放,1953年土地证,目前在村与村之间有效,但在户与户之间不一定有效,土地丢荒三年,自然归集体。二是,了解到班某家大约从1994年、1995年在争议地(一部分)一直耕作到现在,后因坟地占用补助金2000元(卢某占用土地出的补助金),发生争议。三是,王某家在争议地(一部分)一直耕作。
综合上述事实,调解委员会在围绕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情况下,建议班某、王某、农某三户地面现耕作地谁耕作谁有使用权,未耕作的土地属村集体所有,经与各方当事人共商共谈达成共识。四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卢某家坟地左右两边各占两米为坟地使用,该地农某家坟地按村风民俗习惯作前八步后八摆距离为坟地使用范围;超出范围是谁耕作谁有使用权,以后如果有征用情况,也根据该规定执行,卢某占用坟地支付的费用2000元,由班某、王某、农某户平均分,此纠纷2017年7月7日,四方当事人全部签字认可,并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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