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法文化
信息化建设助力法院审判工作
2017-04-25    点击:[ ]  来源:晴隆县政法委  作者:刘德安

 

在2015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在印发给全国人大代表的报告上首次印上了二维码,内容是最高院的“官微”和“官博”,这是信息化建设在法院审判工作中的应用和体现。今年最高院工作报告附件中的二维码,还链接到包括聂树斌案在内的9起社会关注的刑事案件庭审视频,信息化应用已全面融入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
在多数边远地区的基层法院,信息化应用还未完全融入法院工作,尤其是在文书送达、开庭提讯方面,信息化手段应用得更少,耗费了法院大量的人力物力和增加了群众的诉讼成本。随着近年来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如火如荼的开展,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建成了多家24小时自助法院系统,大力推行网上预约立案、证据交换、文书送达、信息查询、开庭提讯、信访申诉等便民措施,让司法工作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
信息化建设的应用,更多地打造出阳光司法工程,增进了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2013年最高法院统一部署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信息平台建设,使信息化建设在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以公信树立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方面得到充分体现。如今,三公开平台不但是人民法院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要求,成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新期待的重要战略举措,还成为人民法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司法透明度的重要抓手。
信息化的建设并不是一味的追求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更主要是讲求实效,是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信息化建设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大量应用,形成以决策辅助、审判辅助、公众咨询三个子系统组合成的案件大数据系统,为法官裁判提供智慧支持,为当事人提供理性预期,为法院监督提供保障服务,切实提升了工作智能化水平。
法院系统在信息化建设中探索建立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公共平台,有效打通法官、检察官、律师和人民群众之间的交流屏障。通过信息化司法服务平台,实现多方在线互动交流,及时听取建议意见和获知群众的需求,整合司法资源求得共享,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必将充分把有限的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应用到为人民群众服务中去。

  

上一条:司改之路 不忘初心

下一条:返回列表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