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1日上午,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军以公诉人的身份,对饶某某(化名)涉嫌强奸罪一案出庭支持公诉。该案在安龙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安龙县人民法院院长潘建林担任审判长。这是司法体制改革后,安龙县法检“两长”首次同庭办案,是入额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的体现,对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有重要意义。
该案系一起审查逮捕阶段即为“零口供”的强奸犯罪案件,因案情较为复杂、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早在审查逮捕阶段,吴军检察长即对证据有了全面的了解,案件中原始证据、直接证据本就比较少。针对本案特殊的情况,对此,吴军检察长做足了功课,一方面实地前往案发地了解核实案情,对案件中的细节问题开展侦查实验;另一方面依法对被害人进行询问,了解其报案的动机、真伪、陈述事实的客观性等。对于今天的庭审,公诉人坚定自信。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吴军铿锵有力地宣读了起诉书。面对检察机关强有力的指控,被告人仍然否认其实施了强奸行为。公诉人吴军镇定自若,在举证质证阶段,向法庭逐一出示了全案证据,并对其中的矛盾点和疑问进行了说明,举示完毕,被告人的整个犯罪行为清晰地呈现在法官面前,同时也促使辩护人调整了辩护质证的思路。
法庭调查结束后随即进入辩论阶段,公诉人吴军检察长围绕本案焦点问题发表了公诉意见,并根据庭审举证质证的情况作了相应调整,通过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后,被告人向法庭承认有罪,并请求从轻裁判。
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铺开落实的大背景下,员额检察官走向检察业务第一线,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案成为常态,并且所办案件均要求为大案、要案、疑难复杂案件。在今天的庭审中,员额检察官展现出了高水平的业务能力,举示证据直指核心,毫不拖泥带水,发表公诉意见充满气势,紧扣案情,其对公诉策略的运用、案件的把控能力等都是普通检察人员办案的标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