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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王东丽副处长到兴义市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侦监工作
2017-01-09    点击:[ ]  来源:兴义市政法委  作者:张维敏

 

1月5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侦监处副处长王东丽一行在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侦监局局长柏莲丽等陪同下到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就侦查监督自由裁量权有关问题进行调研。
调研座谈会上,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王安进就兴义市检察院侦查监督自由裁量权有关情况作了汇报。与会人员对侦查监督自由裁量权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王东丽认真听取各与会人员的发言,并对相关问题提出了看法和建议。
王东丽副处长在听取了基层检察院行使自由裁量权遇到的问题后,建议道:一是在确保诉讼顺利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探索符合实际的、可操作的逮捕必要性审查机制,进一步把握好案件逮捕条件;二是充分运用办案辅助系统进行社会危险性审查。在系统运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反馈;三是对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推广,形成指导案例,统一司法办案尺度。
王东丽还指出,此次调研是在省检察院肖振猛副检察长11月调研基础上,针对各业务条线的一次更具体的调研。目的在于解决怎样理解侦查监督自由裁量权、员额制改革后怎样落实好“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怎样规范侦查监督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侦查监督部门要在具体业务中,围绕上述三个问题积极、认真探索、创新检察机关、检察官如何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力争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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