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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检察院反贪局多措并举规范司法行为
2017-09-14    点击:[ ]  来源:贞丰县政法委  作者:王益英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以来,贞丰县检察院反贪局始终把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推进,牢固树立人性化的执法理念,始终遵循“外树形象、文明执法、内强素质、争创一流”的原则,保持优良的执法作风,有效推动职务犯罪的查办工作。在办案过程中,我们主要做到:
一是加强学习,夯实执法基础。我局采取组织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加强对《刑法》及修正案、《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诉讼规则(试行)》及两高新出台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的学习,提高办案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是制定相关制度,健全司法规范体系。抓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执行、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涉案款物处置等办案重点环节,开展规范司法专项检查,及时排查梳理、跟踪督促整改办案不规范问题。并结合本局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实际,制定了《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对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接受监督的规定》、《关于适用指定居所监事居住措施的实施办法》、《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扣押赃款办理流程》、《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告知清单和登记表》等相关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制度不健全、执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
三是严抓办案程序,规范办案流程。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办理案件,对办理的每个案件,都严格按照规定制作好办案安全预案和侦查计划,讯问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防止办案安全事故发生,使侦查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四是提高办案标准,确保案件质量。每个案件遵循高标准、高要求,每个流程都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操作,侦查终结后,我局还结合高检院、省院及州院的相关标准组织评查,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改正,提升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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