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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为未成年少女点燃希望之光
2018-06-25    点击:[ ]  来源:贞丰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郭泽林

 

 近日,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向刑事被害人吴某丙一家发放了救助金1万元。此次司法救助案件的成功办理,是本院控申部门转变工作思路,变被动接受申请到主动寻找案源的实绩,也是本院多部门联合办案取得的成果。
按照最高检下发《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贞丰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聚焦发力,对专项活动要求救助的四类人员进行“精准摸排”。5月初,控申部门主动联合本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对该办公室近两年办结且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进行线索筛查,经过部门协作,发现吴某某涉嫌强奸一案的被害人吴某丙系未成年人,符合救助情形。确定线索后,本院分管控申副检察长带领部门干警通过调阅卷宗,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张某某一家经济情况进行调查,并通过大数据比对出张某某一家系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目前,张某某一家主要经济支柱吴某某也因该案被判入狱。
调查结束后,控申部门将调查情况报本院党组讨论。经院党组开会讨论,认为张某某一家作为精准贫困户,家庭条件艰苦。案发后,张某某一家失去主要经济来源,该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会后,控申部门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向县政法委汇报,经县政法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向张某某一家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在发放仪式上,史顺宁检察长说:“此次检察机关多部门联动,且变“被动为主动”,是检察机关按照国家部署“三大攻坚战”的要求,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而进行的救助,希望国家的关心能够抚平案件给你们带来的伤害,让你们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吴某甲在接过救助金时说道:“感谢国家,感谢检察院在我们孤立无援的时候帮助我们,让我们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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