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晴隆县沙子司法所成功为105名农民工讨回35万元工资。
7月20日下午,103名农民工走进沙子司法所大门,要求司法所帮助他们讨回薪水,在认真倾听他们的陈述后,司法所立即走进务工地点调查了解,得知他们为某项目部做零工,因项目部款项没有及时到位,工程结束后一个多月都没有发到工资,农民工情绪非常激动。
在得知此情况后,沙子司法所迅速拟定调解思路,考虑到农民工人员较多的特殊情况,从农民工中选出代表与工头及项目负责人进行调解;向项目部宣讲了《劳动合同法》中“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之规定,让项目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及严重后果;随后,司法所用讲道理的方式让其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相互体谅。通过法与理的释明,项目部负责人承诺于7月21日17时30分之前一定将农民工工资给付到位,并当场写下欠条给农民工代表。
7月21日15时30分,项目负责人将103名农民工工资35.1980万元发放农民工手中,至此一宗涉及百余人的讨薪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农民工也露出久违的笑容。